关于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30 11:22    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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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 

  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第一、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得到较快发展,普及水平不断提高。但是,由于学前教育基础薄弱,教育资源不足,不少地方还存在未经审批注册擅自开办的无证幼儿园。20122017年,市教育局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多次对无证幼儿园进行清理整顿,但全市无证幼儿园数量仍然较多,部分县区、开发区仍有新的无证幼儿园出现。无证幼儿园普遍存在办园条件简陋、保教质量低下、安全管理缺失等问题,严重扰乱了学前教育秩序,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保障在园幼儿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市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顿对象 

  此次清理整顿的对象是全市所有未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而擅自举办的无证幼儿园;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无证幼儿园;年检不合格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幼儿园。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切实履行对民办学前教育工作的管理职责,迅速成立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机构,深入细致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同时,应建立清理整顿无证园责任制,对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部门联动。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与当地民政、公安、工商、卫生计生、乡镇政府、街道办等有关部门、单位沟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将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落实到位。 

  (三)分类治理。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辖区学前教育的实际,结合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和公办园建设的推进,实施分类指导,分类办理。对缺乏办园基本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坚决予以取缔;对有非法办园苗头,或正在筹建中的无证幼儿园,要第一时间介入,做好停止办园的说服教育;对基本符合办园要求的,要加强指导,限期整改完善,及时引导办证。在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过程中,要充分挖掘、整合现有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做好被取缔无证幼儿园在园幼儿的分流工作。 

  (四)标本兼治。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根据生源状况合理设置幼儿园,方便幼儿就近入园,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水平,引导家长将幼儿送入正规幼儿园,从源头上杜绝无证幼儿园的出现。 

  三、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下旬)。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无证幼儿园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摸清无证幼儿园的情况,找准安全、卫生、师资、设施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园建立基础台帐,分类制定具体治理的工作方案。各县区、开发区摸底排查情况于929日前报送我局基础教育科(填报附件1《××县(区)摸底排查无证幼儿园一览表》)。 

  (二)清理整顿阶段(9月下旬至11月下旬)。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将辖区内无证园的情况及处理意见列出清单向当地政府报告,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具体治理工作方案,根据分类治理的原则对无证幼儿园逐园开展专项治理。对通过整改可以达到办园标准的无证幼儿园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及期限,整改期间要加强监管,整改期满后,对整改情况逐一核查,凡达到办园标准的,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颁发办学许可证;对因规模较小、条件不足,达不到颁发办学许可证标准,但较为规范的办园点,确有必要暂时保留的,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看护点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由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认定为A类或B类看护点,并加强监管和指导,帮助看护点规范管理,确保无安全卫生隐患,待规划布点合格幼儿园建设到位,应分批予以撤并或取缔;对在安全、消防、卫生、食品监管等方面达不到国家相关规定,存在严重危及幼儿安全与健康,被认定为C类看护点的无证幼儿园应立即予以取缔,并妥善分流在园幼儿。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上旬)。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认真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做好工作总结,于1213日前将总结报告和《××县(区)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我局基础教育科。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的工作。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人员、制定工作方案,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协调配合。清理整顿工作涉及的部门较多,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在清理整顿的各个环节,积极主动、充分有效履行自身职责,不回避、不观望、不推卸,有效推进清理整顿行动。  

  (三)加强工作宣传。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制作标语展板、悬挂横幅、上街宣传、发放致幼儿家长的公开信等各种形式,对学前教育政策、无证办园行为的危害和存在隐患等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向社会公布合法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名单,引导家长将孩子送至正规学前教育机构;向社会公布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工作进展和清理整顿结果,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落实长效措施。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落实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设置并公布无证办园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发挥群众和社会监督作用。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监管力度,防止非法办园行为反弹,一旦发现有新开、重开的无证幼儿园,要及时采取措施,启动清理整顿程序。 

   联系人及电话:谢国静 5568040,电子邮箱:nnsxqjy@126.com     

附件:1.××县(区)摸底排查无证幼儿园一览表 

        2.××县(区)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   

                                                                 南宁市教育局 

                                                                2017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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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教〔2017〕24号附件1-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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