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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隐患单位第五大道大厦被查封

发布时间:2018-01-18 08:57    来源: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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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7日,兴宁区政府组织辖区公安、消防、安监、住建等部门,对拒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的第五大道大厦予以强制查封关停。

  第五大道大厦位于兴宁区华东路55号。该大厦始建于2003年,由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债权纠纷等原因,导致建筑工程未能完成后期建设,14年来整个大厦内未安装任何消防设施,并存在一房多卖的情况,而且各楼层均存在仓储、经营、办公和居住“多合一”现象,导致大厦内部管理混乱,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未聘请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该大厦主体建筑为地上21层,建筑总面积约18000平方米。其中,地上1层至7层规划为商业用途,地上第8层至第21层为住宅用途,目前建筑用途为业主私自作经营、仓储或办公场所。该大厦未经消防验收,便擅自投入使用,且内部产权复杂,经营方式多样,人员流动性大,火灾隐患尤为突出。

  2014年,针对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兴宁区政府将该大厦列为火灾隐患密集区域挂牌督办,作为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重点对象,三年来政府各部门虽采取了一些补救性管理,避免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但该大厦的非法经营行为一直难以完全根除,特别是缺乏必要的消防设施,让“火灾隐患密集区域”这一“帽子”一直未能摘掉。

  为使该大厦内的居民生命财产不受火患威胁,兴宁区政府组织各职能部门综合运用查封、清人和停水停电等强制措施,对大厦内所有人员、物品强制清场,并对第五大道大厦整体进行彻底关停。实施强制关停后,由街道办、社区与公安派出所等共同成立固守队伍,实行24小时看守,彻底杜绝消防火灾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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