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有关规定,经审核, 劳幼等59户家庭符合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条件,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上述申请家庭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11月6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17年11月10日前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直接送至(以送达日期为准)南宁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理中心廉租住房审核科。
邮寄地址:南宁市望园路5号六楼南宁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理中心廉租住房审核科;邮政编码:530022;联系电话:0771-5705842。
附件:南宁市2017年第26批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资格人员公示名单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