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南宁月月旅游节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函〔2018〕7号

发布时间:2018-01-18 18:12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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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8南宁月月旅游节活动总体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110 

2018南宁月月旅游节活动总体方案 

   为打造南宁“壮乡歌海、中国绿城、东盟风情、养生之都”特色旅游品牌,充分发挥旅游节庆活动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大南宁全域旅游营销推广力度,加快南宁旅游目的地形象建设,促进首府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在征求各县(区)、各景区(点)意见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全市民俗、节庆文化旅游资源,统筹安排,全年整合推出由20个旅游节庆活动构成的“2018南宁月月旅游节”系列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精神,抓住我市列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契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南宁市旅游业发展的决定》及《南宁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加大文化旅游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实施旅游节庆一体化营销推广战略,推动首府旅游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总体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月月旅游节活动,通过不同季节、日夜连贯的旅游产品构建,打造四季皆可游,昼夜都精彩的南宁全时产品体系,提升南宁节庆知名度,培育四季国际节庆品牌形象。同时加大南宁旅游宣传推广力度,聚集人气,拉动消费,活跃旅游市场,让更多市民、游客感受南宁旅游文化的精髓,提升首府旅游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三、活动名称 

  2018南宁月月旅游节 

  四、活动主题 

  南宁旅游  月月精彩 

  五、活动举办时间 

  201811日至1231日,以月为单位,每月举办若干个旅游节庆活动,全年共举办20个旅游节庆活动或主题活动。 

  六、活动实施 

  2018南宁月月旅游节”系列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安排,由南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牵头组织并督办,由各县(区)、各管委会、旅游景区具体组织实施。 

  七、组织保障 

  成立2018南宁月月旅游节”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部署、总体协调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南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由南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月月旅游节活动方案的制定和组织落实,推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活动,督促、检查、通报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成效。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我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深度挖掘南宁独特的壮乡文化及东盟风情,加大力度打造品牌节庆活动,让节庆主题文化体验成为南宁国际旅游目的地的核心吸引,以处处能旅游,行行加旅游,时时宜旅游,人人爱旅游的全域旅游思路,全面做好2018南宁月月旅游节各项工作。 

  (二)月月旅游节活动的举办要充分结合各县(区)的旅游资源及当地民俗、风土特色,因地制宜,办出地方特色。 

  (三)月月旅游节活动的举办形式、内容、地点、时间,由各县(区)、各旅游景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 

  (四)加强宣传推广,要精心策划,制定月月旅游节宣传方案,通过电视、报刊、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综合宣传、推广2018南宁月月旅游节”系列活动。 

  (五)采取市场运作为主、政府适当扶持的方式。每月旅游节活动工作经费主要由活动所在县(区)、旅游景区自行承担,月月旅游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着扶持、培育的原则,从本年度旅游发展资金中投入适当补助。 

  (六)各县(区)、各旅游景区要高度重视月月旅游节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活动详细工作方案,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将月月旅游节组织、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全力办好各项活动。 

  (七)南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加强对每月旅游节活动的组织、指导和检查督促,联合宣传部门做好2018南宁月月旅游节”系列活动的宣传推广及旅游营销工作,发动旅行社做好游客招徕和组织工作。 

  附件:2018南宁月月旅游节活动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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