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闭幕

发布时间:2008-12-31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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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日下午,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闭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寿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封家骧、刘南生、陈瑞深、卢丽芬、赖贵寿、邓其新,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周如斯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谢寿堂主持。

  副市长潘和钧,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施小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远波,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部门处级干部,市辖部分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两年多来市政府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认为:“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两年多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各项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开放创新,有效应对各种机遇和挑战,克服困难,规划确定的大部分目标和主要任务达到了进度要求,基本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很多方面比预想的好,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为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希望市政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对实施发展规划纲要重要性的认识,树立依规划行政的观念;紧紧抓住国家大力拉动内需、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有利时机,采取措施,乘势而上,努力完成“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任务,不断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南宁市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获得国务院批准、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市政府紧紧抓住这一机遇,充分发挥优势,及时作出反应,主动投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大潮,并在城市规划建设和产业项目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实施才刚刚起步,我市在实施的过程中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希望市政府加紧编制完善相关规划,主动加强与自治区有关部门对接,推动规划的全面实施。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议案的决定、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代表视察组“关于对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视察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市政府和有关承办单位较好地完成了市人大代表议案和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但还存在个别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答复轻落实、超时办结等现象。希望市政府及有关承办单位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南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情况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会展业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审议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南宁市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和《南宁市应急联动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会议还书面审议了区、市人大代表联合视察组“关于对‘一府两院’2008年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同时,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谢寿堂在会议结束时讲话。他说,今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工作,认真履职,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上周,市委召开了十届五次全会,会议总结了今年我市经济工作,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国际国内经济发展形势,明确提出了做好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方面,并作出了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创农村改革发展新局面的决定,各级人大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精心谋划明年的工作。召开市十二届人大第七次会议,是我市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努力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和服务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并取得圆满成功。同时,还要抓紧做好明年春节前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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