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梁艺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用的通知

南府干〔2017〕37号

发布时间:2017-12-20 11:32   来源: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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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梁艺同志〔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南宁市颅脑创伤研究所)副院长(副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612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冯青能同志(南宁市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612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蓝宇同志(南宁市第三中学副校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612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方万生同志(南宁市第八中学校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612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李莹同志(女,南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612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潘晓东同志(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612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余梅同志〔女,南宁中心血站(南宁输血医学研究所)站长(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612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201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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