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强化“四项措施”提升农村道路建设质量

发布时间:2017-11-24 17:49   来源:南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基础专责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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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青秀区严格“四项措施”狠抓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使全城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稳步提升,共新建农村道路 36.75 公里,现通村、通坡(屯)道路共117条总里程237.04公里,成为广西首个坡坡通水泥路的县(区),为推动城区经济发展、带动村民实现脱贫致富,提供了强有力的交通保障。

  1、严格采购制度。按政府采购办法,严格遵循招投标和财政部门认得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严格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每个工程项目必须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安全合同、廉政合同,加强对施工方的控制和约束,规范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管理。

  2、严格技术规范。必须保持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计划,对擅自调整的项目将不拨付建设资金,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技术标准,按设计图纸施工,做到施工时有图可依,验收时有据可查,对保证工程质量起重要作用。

  3、严格公开制度。在每一个在建工地现场,设立项目“七公开”公示牌,把资金来源、招标环节、建设规模等全部向社会公开,引进社会监督,增强建设项目透明度,真正把农村公路建成阳光工程、惠民工程。同时,要求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挂牌施工、挂牌监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严格日常督查。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组织技术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巡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对出现的质量问题严格依法办理、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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