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逾百亿元保企业养老保险待遇发放

发布日期:2016-06-03   来源: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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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今年将上调6.5%左右。调高后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能否及时足额发放?6月2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广西目前已筹措资金125.39亿元,确保全区各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发放。

  据介绍,目前广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自治区统筹,按照自治区与设区市“两级管理、两级调剂”的管理模式运行。根据相关规定,自治区财政对全区各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度预算收支缺口需按一定比例实行责任分担。为认真实行自治区责任分担机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近日财政厅已统筹安排下达自治区责任分担资金125.39亿元。

  经测算,2016年全区14个市当期企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内收支缺口总额为179.12亿元。按照自治区与市级统收统支地区7∶3的分担比例,2016年自治区需承担责任分担资金共计125.39亿元。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财政厅拟于近日下达自治区责任分担资金。但是,考虑到广西各地基金支撑能力差异较大,为确保基金支撑能力较弱的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及时足额发放,截至今年5月底,自治区财政厅已从自治区本级财政社保专户拨付51.3亿元,专项用于有关市县发放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于自治区责任分担剩余资金65.39亿元,自治区财政厅将视各地资金支付情况及时下拨,确保各地企业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还将督促和检查各市切实落实责任分担机制,筹措责任分担资金的情况,同时指导各市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加大企业养老保险费征收力度,努力扩面征收,夯实缴费基数,确保应收尽收,防止跑冒滴漏,确保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及时足额收缴,努力完成全年基金收支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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