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二季度南宁市农村住宅建设用地供应情况

发布日期:2017-07-19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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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第二季度南宁市农村住宅建设用地供应宗数为456宗,总量为40801.87平方米。其中市本级供应宗数为353宗,总量为30536.77平方米,占全市供应总量74.84%;五县供应宗数为103宗,总量为10265.10平方米,占全市供应总量的25.16%。南宁市各区、县供应情况如下: 

  一、各城区供应情况 

  西乡塘区供应宗数为304宗,总量为26929.57平方米;高新区供应宗数为37宗,总量为2784平方米;武鸣区供应宗数为10宗,总量为647.2平方米;兴宁区供应宗数为1宗,总量为88平方米;邕宁区供应宗数为1宗,总量为88平方米;经开区供应宗数为0宗,总量为0平方米;青秀区供应宗数为0宗,总量为0平方米;良庆区供应宗数为0宗,总量为0平方米;江南区供应宗数为0宗,总量为0平方米,东盟经济开发区供应宗数为0宗,总量为0平方米。 

  二、各县供应情况 

  横县供应宗数为46宗,总量为4375平方米;上林县供应宗数为28宗,总量为2762.38平方米;隆安县供应宗数为20宗,总量为2227.55平方米;宾阳县供应宗数为9宗,总量为900.17平方米;马山县供应宗数为0宗,总量为0平方米。 

   附件: 

  2017年南宁市第二季度农村住宅建设用地供应情况统计表 

   

所属城区 土地用途 供应宗数 供应面积(m2) 供应面积占比
西乡塘区 农村宅基地 304 26929.57 66.00%
高新区  农村宅基地 37 2784 6.82%
武鸣区 农村宅基地 10 647.20 1.59%
兴宁区 农村宅基地 1 88 0.22%
邕宁区 农村宅基地 1 88 0.22%
经开区 农村宅基地 0 0.00 0.00%
江南区 农村宅基地 0 0.00 0.00%
青秀区 农村宅基地 0 0.00 0.00%
良庆区 农村宅基地 0 0.00 0.00%
东盟经济开发区 农村宅基地 0 0.00 0.00%
市本级小计 353 30536.77 74.84%
横县 农村宅基地 46 4375 10.72%
上林县 农村宅基地 28 2762.38 6.77%
隆安县  农村宅基地 20 2227.55 5.46%
宾阳县  农村宅基地 9 900.17 2.21%
马山县 农村宅基地 0 0.00 0.00%
五县小计 103 10265.10 25.16%
南宁市合计 456 40801.87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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