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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名称: [咨询]关于医保卡相关政策问题
姓  名: 韦吉思 登记时间: 2017-11-27
信息内容:   问题:1、南宁市医保卡住院起付标准是多少?南宁市各级医院医保卡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2、无业在家的南宁市县份居民如何办理医保卡?报销比例和单位职工一样吗?3、医保卡是否仅限本人使用?带父母看病,可否填自己的名字挂自己的医保卡?请麻烦解答一下,谢谢!
答复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17-11-27 16:32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问题已知悉,现答复如下:如您参加的是南宁市的社保1、具体报销进度需视前台经办情况确定;居民医保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一级以下:统筹支付85%;一级:80%;二级:70%;三级:50%。2、如您是南宁市户籍人员。居民医保您可到社区办理;如您说的是职工医保,可持您的身份证到社保管理部办理。报销比例是不一样的。南宁市社保各城区管理部的地址:青秀区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国贸大厦旁)电话:2800185兴宁区民主路14-8号工商银行2楼(展览馆附近)电话:5610560西乡塘区科园大道东五路6号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电话:3169352江南区白沙大道138呈江南新兴苑住宅小区内新兴苑会所3楼电话:4813275良庆区银海大道819号英华嘉园2号楼一楼(英华学校旁)电话:4724819邕宁区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邕宁区人社局办公楼)电话:4792351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西乡塘区13:00—16:30)3、医保卡只限本人使用。如您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请您拨打南宁市“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感谢您对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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